文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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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2024年涉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单

2024/07/22 1.8w 阅读 245 点赞

序号

牵头考

核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频次

备注

1

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粮食执法督察

《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察工作规程》(国粮执法规〔2020〕245号),以及《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云粮执法发〔2024〕7号)

每年4次

2

州工业和

信息化局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检查

《食盐专营办法》相关条款。

每年2次

3

州工业和

信息化局

工业企业节能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76号)。

每年1次

4

州工业和

信息化局

无线电频率使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每年1次

5

州工业和

信息化局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每年1次

6

州工业和

信息化局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巡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每年2次

7

州工业和

信息化局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新型墙体材料市场、施工现场的检查

《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二十一条。

每年1次

8

州工业和

信息化局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每年4次

新增

9

州公安局

检查联网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情况;制定、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每年1次

10

州公安局

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接入服务、计算机装置及附属设备、网络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每年1次

11

州公安局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具有第三级信息系统的企业每年1次

12

州公安局

非经营性公共上网场所网络安全管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每年1次

13

州公安局

烟花燃放作业监督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

每年1次

14

州公安局

保安企业年度测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每年1次

15

州民政局

对文山市、马关县、广南县3家经营性公墓进行年度检验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经营性公墓年度检验办法的通知》(云民规〔2022〕2号)、《云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经营性公墓年度检验评分细则的通知》

每年1次

16

州国资委

州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州属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215号)

每年1次

17

州国资委

州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常态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每年1次

18

州财政局

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

《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1〕106号)第四十五条,《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云金规〔2021〕1号)(二十)实施分类监管,《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办法的通知》(云金规〔2022〕1号)第六条。

每年1次

19

州财政局

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第二十五条,《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云金规〔2021〕3号)第十四条。

每年1次

20

州财政局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检查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第二十四条,《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政规〔2020〕2号)第三十八条。

每年1次

21

州财政局

典当行年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

每3年一次

2022年已年审

22

州财政局

典当行监管检查

《典当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第七条。

每年1次

2024年由县级开展检查

23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涉密测绘成果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

每年1次

24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理信息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六条。

每年1次

25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和测绘资质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云南省测绘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三条,《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每年1次

26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云南省绿色矿山遴选申报核查

《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第十一条,《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21〕350号)。

每年1次

27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云南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抽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试用)〉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1000号)。

每年1次

28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22〕13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

每年1次

29

州生态

环境局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20号)。

每年1次

30

州生态

环境局

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的监督检查;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9号令)第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令)第六条第三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技术规程》(总站源字〔2022〕286号)。

5%比例随机抽取,每年1次。

31

州生态

环境局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云南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大纲(2021年版)。

对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的单位,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单位,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100%;对生产、销售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20%,持证期间内至少监督检查1次。

32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行为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每季度1次

33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每季度1次

34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每季度1次

35

州交通

运输局

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每季度1次

36

州农业

农村局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七条、第五十六条,《养蜂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12月农业部公告)第一条、第三条。

每年4次

37

州农业

农村局

对畜禽及畜禽产品实施追溯和处理的监督检查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6月通过)第三十一条。

每年4次

38

州农业

农村局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五款、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八条。

每年4次

39

州农业

农村局

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六条。

每年4次

40

州农业

农村局

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检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发布)第三条、第三十条。

每年4次

41

州农业

农村局

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11月修订)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每年2次

42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兽用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制兽药监督检查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麻黄碱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医发〔2008〕24号)

每年2次

43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监督检查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3月29日农业部令2007年第3号)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四条。

每年4次

44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2001年12月农业部令第6号,2007年11月修订)第二条,《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农业部令第4号)第二十五条。

每年2次

45

州农业

农村局

兽药及兽药残留量监督检查

《兽药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每年2次

46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养殖和上市前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每年2次

47

州农业

农村局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每年2次

48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检查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第三条、第三十条。

每年4次

49

州农业

农村局

处理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四十八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

每年4次

50

州农业

农村局

对进出渔港船舶的安全检查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每年2次

51

州农业

农村局

对渔业船员、渔业船员培训机构、渔业船员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每年2次

52

州农业

农村局

对渔港水域拆船活动的监督检查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七条。

每年2次

53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六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十九条。

每年2次

54

州农业

农村局

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年第383号)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条。

每年2次

55

州农业

农村局

对渔获物、渔业证件、渔船、渔具、捕鱼方法以及渔用配合饲料、渔用药品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20日农牧渔业部发布)第七条。

每年4次

56

州农业

农村局

对行政区域内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九条。

每年1次

57

州农业

农村局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抽查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每年2次

58

州农业

农村局

实施植物检疫监督检查

《植物检疫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十二条第二款,《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四条、第十三条。

每年2次

59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进行检查及对农药实施抽查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2号第二次修订)第三条、第四十一条,《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6月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第二十条,《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6月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二十三条。

每年4次

60

州农业

农村局

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使用的安全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九条第二款、第四十条。

每年4次

61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四十条。

每年4次

62

州农业

农村局

对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26号)第三十九条。

每年1次

63

州农业

农村局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令第41号公布、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第二十二条。

每年1次

64

州农业

农村局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九条。

每年2次

65

州农业

农村局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每年4次

66

州应急局

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每年2次

67

州应急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

每年2次

68

州应急局

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287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3〕65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通知》。

每年1次

69

州应急局

重大危险化学企业专项检查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应急函〔2024〕69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云安办〔2023〕25号)。

每年2次

70

州应急局

工贸企业专项检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面推进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8号)

每年1次

71

州市场

监管局

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检查。

72

州市场

监管局

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企业(零售)、使用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检查。

73

州市场

监管局

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检查。

74

州市场

监管局

广告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检查。

75

州市场

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

常规监督检查按双随机抽查比例实施检查(不超过每年1次),证后监督检查不多于每年2次;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视情况开展(不定频次)。

76

州市场

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五条、第十八条。

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视情况开展(不定频次)。

77

州市场

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常规监督检查按双随机抽查比例实施检查(不超过每年1次);对充装单位开展证后监督检查不多于每年2次;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视情况开展(不定频次)。

78

州市场

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证后监督检查不多于每年2次;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视情况开展(不定频次)。

79

州市场

监管局

对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类)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1.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相对应每年至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分别为1次、1—2次、2—3次、3—4次。

2.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重大活动保障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对问题线索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重点检查。

80

州市场

监管局

对食品经营者(流通类)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具体检查频次和监管重点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81

州市场

监管局

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1.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相对应每年至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分别为1次、1—2次、2—3次、3—4次。

2.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82

州市场

监管局

价格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每年根据总局、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开展涉企收费检查;

2.根据举报投诉线索开展检查。

83

州市场

监管局

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检查。

84

州市场

监管局

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检查。

85

州统计局

核查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86

州统计局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全文。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87

州统计局

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7〕102号)。

每年开展,随机抽查

88

州医保局

对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七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三十条、第四十七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每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视工作需要开展其他监督检查。

89

州医保局

对用人单位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七十七条。

根据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视工作需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

90

州医保局

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每2年开展一次常规检查,视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91

州医保局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医用耗材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每2年开展一次常规检查,视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92

天保海关

对进出境货物检查、检疫、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

根据查验指令开展

93

天保海关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按海关总署、昆明海关要求执行

94

天保海关

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的监管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药管理条例》,《质检总局关于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按海关总署、昆明海关要求执行

95

天保海关

对出境新鲜水果果园、包装厂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出境水果果园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按海关总署、昆明海关要求执行

96

天保海关

对出境新鲜水果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的现场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出境水果果园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依企业申请开展

97

天保海关

对进境粮食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按海关总署、昆明海关要求执行

98

天保海关

企业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按海关总署、昆明海关要求执行

99

天保海关

企业核查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按海关总署、昆明海关要求执行

100

天保海关

对开展检疫处理的单位监督检查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

按海关总署、昆明海关要求执行

101

州邮政

管理局

邮政普遍服务和邮票发行销售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仿印邮票图案管理办法》。

每年2次

102

州邮政

管理局

机要通信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

每年2次

103

州邮政

管理局

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每年1次

104

州邮政

管理局

快递市场秩序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经营管理办法》。

每年1次

105

州邮政

管理局

邮政业用品用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

每年1次

106

州邮政

管理局

邮政业生态环保督导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云南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

每年1次

107

州消防

救援支队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按要求适时开展

108

州消防

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考核、督导)

每年根据火灾形势需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省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行业部门,州人民政府、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行业部门部署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考核、督导)工作,对有关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考核验收及督导。

按要求适时开展

109

州消防

救援支队

重要节事活动消防安保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每年春节、元宵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和在省内举办的重大活动安全工作要求,对涉及活动场所、社会面有关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及督导。

按要求适时开展

110

州消防

救援支队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按要求适时开展

111

州消防

救援支队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按要求适时开展

112

州消防

救援支队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核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的通知》(应急消〔2019〕162号)。

按要求适时开展

113

州气象局

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

每年1次

114

州气象局

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的检查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

每年1次

115

州气象局

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

对升放活动实时进行安全检查

116

州气象局

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6号),《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7号)。

每年1次

117

州气象局

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8号)。

每年1次

118

州气象局

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

接到举报实时检查

119

州气象局

对涉外气象活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涉外气象探测和气象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0号)。

每年1次

120

州气象局

对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

每年2次

121

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

核查统计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统计执法督查检查办法》第十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122

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统计执法督查检查办法》。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123

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

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7〕102号)。

每年开展,随机抽查

124

文山金融监管分局

银行机构督查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根据云南金融监管局工作要求和辖区内监管实际开展

125

文山金融监管分局

保险机构督查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根据云南金融监管局工作要求和辖区内监管实际开展

126

文山金融监管分局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督查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根据云南金融监管局工作要求和辖区内监管实际开展

简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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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