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等有关要求,入围评审机构云南金涌道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砚山县白土觅水泥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南县八宝镇坝龙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张 军、李元忠0876-2186414
附件:1.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砚山县平远镇白土觅水泥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2.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砚山县白土觅水泥用页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3.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南县八宝镇坝龙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4.云南壮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南县八宝镇坝龙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