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推进大会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工作有成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将《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闭环处理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从4月开始,每月30日前填写问题清单(工作机制附件1)报送至州营商办。联系人及电话:吴贤娴,3039180;邮箱:wszysb@163.com。
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闭环处理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推进大会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确保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工作有成效”,制定此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聚焦“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关切企业发展诉求,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及作风问题,建立“问题收集—问题移交—问题办理—问题销号”闭环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全面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二、工作流程
(一)问题收集。
在日常收集到的问题基础上,通过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周末亲清约·政企周周见”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走访调研、"一把手"送政策、营商环境“三大员”、政企座谈等方式收集整理并形成清单。
(二)问题移交。
对问题清单进行梳理核实,不客观不真实的不予受理,于5个工作日内移交至相关县(市)及部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办理,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问题由州投资促进局负责办理。其他问题诉求根据问题诉求属性派单到责任部门或所属县(市)办理。
(三)问题办理。
州级承办单位和县(市)接到派单后,第一时间组织研究,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优质高效”原则,及时走访了解情况,并在7个工作日内面商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限,制定解决方案,报州营商办备案。州营商办根据问题办理实效,对连续2个月内问题化解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承办单位或县(市),提请州政府督查室升级调度。
(四)问题销号。
1.问题办结后,各级承办单位及时答复企业并填写《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反映问题及诉求销号双认定表》(附件2),在5个工作日内将双认定表报州营商办备案申请问题销号,州营商办对办结情况进行核实,报办公室领导同意后销号。
2.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短时间内确实无法办结的问题,通过沟通协调,取得企业谅解同意后,填写附件2,在5个工作日内将双认定表报州营商办备案并申请问题销号,州营商办对办结情况进行核实,报办公室领导同意后销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解决好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及诉求。
(二)注重实效,及时办理。各级承办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能办理的问题立即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向企业承诺办理时限,对确实不能办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企业解释其原因,争取得到企业谅解,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三)定期检查,适时通报。州营商办与州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级承办单位问题办理进度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解决真实有效。对服务企业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
1.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及反映问题清单
2.文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及反映问题销号双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