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决策部署弘扬“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方案>的通知》(文发〔2021〕15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扶持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24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15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州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要求,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以文山牛为主的肉牛产业产能显著增强,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产业全面升级,成为云南打造世界一流“中国牛都”的核心产区、文山州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支撑产业,力争全州实现牛存栏250万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牛存栏达135万头以上),肉牛出栏100万头以上,牛肉产量20万吨以上,肉牛产业综合产值达400亿元以上。
二、加大肉牛产业基础建设投入。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肉牛产业集群、“粮改饲”、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一县一业”、产业强镇等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及专项债券投入建设。要把牛舍、青贮窖、化粪池、屠宰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补助范围,具体扶持方式由各县(市)出台政策明确。各县(市)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肉牛产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同时,要协调好东西部协作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三、突出抓好产业奖补工作。2023年4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对州内所有肉牛养殖场(户)所饲养的母牛每生产一头犊牛并饲养到3月龄以上的,州级给予90元/头的补助,补助经费在州级预算的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县(市)级要结合实际给予不低于300元/头(且不含州级补助的90元/头)的补助。对享受补助的养殖场(户)纳入肉牛养殖合作社管理,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肉牛养殖合作社管理办法及出台奖补政策措施,加大肉牛养殖合作社的管理和扶持力度,提高合作社积极性。
四、提升饲草饲料保障能力。州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及各县(市)要加大草山草坡、林下草场的改良力度,扩大优质牧草基地。积极开展占用耕地的进出平衡统筹工作,为牧场、草场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各县(市)要制定奖补政策措施支持牧草种植及饲草料加工、收储,保障饲草饲料有效供给。
五、加大产业保险及金融支持。推进种公牛、能繁母牛、育肥牛养殖保险,做到应保尽保。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探索肉牛抵押贷款金融产品,加大肉牛产业金融投入。各县(市)要研究制定保费补助、贷款贴息政策,降低肉牛养殖场(户)养殖风险和融资成本。
六、强化科技支撑及品种改良。引进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我州建立肉牛养殖、屠宰加工等试验示范基地,加快关键技术研发、集成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加大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生产者科技意识和生产水平。各县(市)要高度重视以文山牛为主的本品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制定种牛引进、本品种繁育和冻改补助政策,降低养殖场(户)种牛投入及冻改成本,快速改良品种,扩大优良品种推广面,切实提高养殖效益。广南县要抓好文山牛原种场和保种区建设,要在2024年前全面建成文山牛冻精站。
七、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产业化发展进程。加大对现有养殖、屠宰加工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到文山投资肉牛产业。积极打造文山牛肉品牌,提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新型营销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结合,生产、经营、消费无缝链接,产销畅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带动能力,努力推进我州肉牛产业化进程。
八、全力开展好产业发展服务工作。各级组织、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水务、能源、林草、乡村振兴、银保监等部门要主动作为,按照职能职责为肉牛产业项目落地做好有关选址、立项、用地审批、用水、用电、环保、金融等服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投产。
九、加强党建引领示范带动促发展。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发展模式,提升肉牛养殖组织化水平和养殖场(户)抗市场风险能力。以村组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党员中心户”为重点,推进“十头重点户”培育,助推“百头样板组”“千头专业村”“万头示范乡”建设。到2025年,全州建成肉牛养殖十头重点户10万户、百头样板组3000个、千头专业村380个、万头示范乡66个,把全州8县(市)均建成十万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基地,建成全省的肉牛产业发展重点县。
十、建立机构、加强调度促发展。各县(市)要成立由县(市)长任组长,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市)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专班,加强产业发展领导工作。各县(市)工作推进情况要按月报送州工作专班。州工作专班对各县(市)要加大工作调度、业务指导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工作。各县(市)衔接资金投入比例、犊牛生产量、肉产量、市场主体培育完成情况纳入州对县(市)年度综合考评。
附表:
1.文山州2023年犊牛生产任务分解表
2.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3.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情况统计表
4.县(市)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表1
文山州2023年犊牛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头
县(市) | 肉牛存栏数 | 肉牛出栏数 | 犊牛生产量 |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
文山市 | 14.70 | 16.5 | 6.36 | 7.4 | 1.41 | 1.5 |
砚山县 | 13.76 | 16 | 7.09 | 8.3 | 1.7 | 1.8 |
西畴县 | 9.68 | 11 | 4.22 | 5 | 1.42 | 1.5 |
麻栗坡县 | 4.82 | 5.5 | 3.63 | 3.7 | 1.14 | 1.2 |
马关县 | 11.62 | 13 | 4.35 | 5 | 1.42 | 1.5 |
丘北县 | 19.86 | 22.5 | 10.05 | 11.8 | 2.35 | 2.5 |
广南县 | 35.11 | 41.5 | 13.60 | 16.5 | 3.3 | 3.5 |
富宁县 | 3.54 | 4 | 1.98 | 2.3 | 1.42 | 1.5 |
全州合计 | 113.08 | 130 | 51.27 | 60 | 14.16 | 15 |
附表2
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养殖场(户)名称 | 养殖场(户)详细地址 | xx县xx乡(镇)xx村民委xx村小组 | |||
联系电话 | 产犊时间 | 申报时间 | |||
犊牛照片 | |||||
申请人 | 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养殖户所在合作社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鉴定核验员意 见 | 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该申请表留存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畜牧兽医站。 | |||||
附表3
养殖场(户)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单位:头、元
序号 | 业主姓名 | 养殖场(户)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养殖(场)户所在合作社名称 | 能繁母牛存栏数 | 年内犊牛生产数 | 申请补助资金 | 备注 |
注:该表由乡(镇)汇总报县级存档。 | ||||||||
附表4
县(市)犊牛生产补助资金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头、万元
序号 | 乡(镇)名称 | 年内犊牛 生产数 | 申请补助资金 | 备注 |
合计 | ||||
注:该表作为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的附件材料,由县(市)级汇总报州级存档,同时报送可编辑电子版。 | ||||
图文解读:文山州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http://www.ynws.gov.cn/wszzf/zcjd100/pc/content/content_1855122272618377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