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文山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文山市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决策事项推行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决策事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诉求,现将拟决策事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策背景
文山市现行供排水价格自2010年1月执行至今,已有十五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原有设施设备及管网已不能满足城市供排水需求,新建管网及老旧管网维护改造等导致供排水企业运营成本不断增加,现行价格标准已不能保障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立科学水价机制、保障供排水安全,州发展改革委依文山市发展改革局申请启动了文山市城市供排水价格调整工作,并列入《文山州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保障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要求,对文山市城镇供排水管网覆盖区域的供排水价格制定了调价方案,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价格调整工作。
- 二、决策事项内容
(一)拟调整方案
1.拟调整价格。根据成本监审报告和各用水类别售水量,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同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适当调整城市供排水价格,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为3.6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4.5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8.7元/立方米。具体如下:
各类别用水价格表(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 占比 | 现行供水价格 | 拟调供水价格 | ||||||
到户价格 | 其中 | 终端到户价格 | 涨幅% | 其中 | |||||
自来水 | 污水 | 自来水 | 污水 | 水资源税 | |||||
居民用水 | 65.45% | 3.2 | 2.4 | 0.8 | 3.65 | 14.06% | 2.45 | 1 |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规定执行,目前文山州执行的水资源税为0.2元/立方米。 |
非居民用水 | 34.20% | 3.8 | 3 | 0.8 | 4.55 | 19.74% | 3.15 | 1.2 | |
特种用水 | 0.35% | 7.6 | 6.8 | 0.8 | 8.7 | 14.47% | 7.1 | 1.4 | |
综合平均 | 100% | 3.4 | 2.6 | 0.8 | 3.975 | 16.62% | 2.705 | 1.066 | |
2.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文件的通知》中“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设置应当不少于三级,级差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之规定,结合文山市2022—2024年城区居民用水量测算结果,确定最终阶梯水量及价格具体是:
第一阶梯月用水量为0-15立方米(含15立方米),用水价格为2.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月用水量为15-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用水价格为3.6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月用水量为25立方米以上,为7.35元/立方米;以上三个阶梯价格均不含污水处理费。
(二)综合保障措施
1.特殊群体保障政策。对供水范围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一至三级残疾人,持户口本(居住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残疾人证等有效证明到供水企业申报,经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每月每户用量在5立方米(含)以内的,免收水费(含污水处理费),超出部分按阶梯水价执行。
2.优惠政策。一是家庭人口超过5人(含5人)且未将住宅用于经营活动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持户口本、居住地社区证明到供水企业申请,按照每增加1人月阶梯用水量增加4立方米计收水费,超出部分按阶梯水价标准执行。二是商住一体用户持营业证明到供水企业申报,经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可按居民用水第二阶梯水价标准执行。三是出租房户持不动产权证和租房协议(用作经营场所的除外)到供水企业申报,经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可按居民用水第二阶梯水价标准执行。以上优惠政策有效时长为12个月,需继续执行的,于次年提前1个月向供水企业申报。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文山市城镇供排水管网覆盖区域的用水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各单位、企业、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态度,以及对调整后的供水价格的看法。
四、公示说明
(一)反馈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云南博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反馈,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和诉求,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和分析。
(二)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3039181电子邮箱:wszfgwjgk@126.com
报告编制单位:云南博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313430310 电子邮箱:3287461086@qq.com
文山州发展改革委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