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地名文化遗产分类分级分层保护,扎实做好全州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根据州住建局、文旅局等12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方案》《文山州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州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市)自愿申报,州级梳理论证、专家集中评审等环节择优认定,拟将18个地名列入第二批州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11月10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名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文山州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反映。
受理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3号文山州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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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民政局
2026年11月4日
附件
第二批拟认定州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排名不分先后)
一、历史政区名(2个):麻栗坡、富宁
二、历史城镇名(2个):西洒、兴街
三、古村落名(9个):土司城、批洒、八寨街脚、腊科、杨茂松、河边、蚌古、里夺、马碧
四、少数民族语地名(1个):普者黑
五、著名山川(2个):老山、西洋江
六、近代重要地名(2个):德厚、旧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