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我局决定对文山文冠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摩托车考试场地强行服务收费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文山文冠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有限公司
二、案由:涉嫌利用摩托车考试场地强行服务收费案
三、听证时间:2025年3月3日15时
四、听证地点: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2月28日11:30前至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法规科报名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并于听证会开始前15分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