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6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陈述补充材料的企业,企业通过用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科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876-2192466;
举报投诉电话:0876-2191766;
通讯地址:文山市开化中路99号(建设大厦) 邮政编码:663099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公示意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专业 | 审查意见 | 类型 |
1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 |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满足标准要求 | 资质延续 |
2 | 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劳务类(工程钻探)不分等级 | 满足标准要求 | 资质延续 |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