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文山州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规范化工作的通知》(〔2024〕-1117号)等文件要求和河道实际,文山州水务局组织对八布河、畴阳河、南利河、盘龙河、清水江、西洋江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调整,现向社会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征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邹加勇,联系电话:13887683609
电子邮箱:673128398@qq.com,座机:2137372
地址:文山市瑞禾路118号(邮编663099)
附件:河湖管理范围调整情况表
文山州水务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