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民政局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彩公益金使用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有关规定,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及殡葬事业改革发展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收益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文山州民政事务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向上争取预算收入额度为3224.8万元(中央投入221万元,省级投入3003.8万元),州本级投入福彩公益金预算额度为1632万元。2023年福彩公益金投入总额度为4856.8万元,专项用于民政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
一、现行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要求,对下资金分配以因素法为主,测算因素由州民政、州财政根据资金类特性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州人民政府审定。下达县(市)资金由县(市)按规定分配使用。
(二)认真执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高效分配使用,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管,确保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
(三)执行《文山州预算管理办法》,明确福彩公益金分配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州级部门对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对州级下达县(市)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由各县市结合实际建设规划,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完成有关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备案,州级不干预县(市)资金使用情况。
(四)执行《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明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及各级各部门分配比例、规定并细化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审核审批流程,强化公益金宣传公告及监督检查机制。从制度层面明晰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彩票资金使用效益。
(五)进一步规范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强化民政系统内部监督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州、县(市)两级民政局本级及直属单位对民政资金的监管职能,提高民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补助各县(市)项目情况
文山州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各县(市)共计3821万元,其中:民政部补助221万元、省民政厅补助2345万元、州本级补助1255万元。分别用于支持老年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公益性公墓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社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社会公益类项目补助,州本级福彩公益金采用因素法分配。补助各县(市)福彩公益金适用范围及项目额度如下: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221万元补助情况
1.第一、二批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资金35万元。安排文山市新平街道里布嘎社区省级试点社工站15万元、富宁县归朝镇省级试点社工站20万元。按照2021年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中期评估结果,对评为良好等次的省级第一批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项目给予补助。参照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项目明确的驻站社工薪酬待遇标准,按照试点支持第二批省级试点项目增补招聘1-2名驻站社工开展服务的要求给予补助。
2.乡镇(街道)社工站公益创投15万元。用于丘北县乡镇公益创投资金进行补助。目的是支持项目成效良好、资金使用较为规范,重点围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困难群众服务的进行补助。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78万元。安排麻栗坡县麻栗镇城南社区、马关县马白镇兴隆街社区、广南县莲城镇圆梦社区、富宁县者桑乡4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9.5万元。目的是支持能满足“有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等可依托的成熟的康复服务场地,能配置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必要设施,设置各类专项活动区域,方便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项目。
4.孤儿助学项目43万元。安排文山市4万元、砚山县7万元、西畴县4万元、麻栗坡县6万元、马关县3万元、丘北县4万元、广南县7万元、富宁县8万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的通知》规定,符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受助学生补助要求,各县(市)按系统学生人数进行补助。
5.殡仪馆升级改造50万元。用于砚山县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补助。全州8个县(市)殡仪馆共21套遗体火化炉中,只有砚山县殡仪馆有1套火化炉未安装尾气处理设备,根据环保排放要求,补助砚山县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购置。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2345万元补助情况
1.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65万元。用于文山市未保示范创建45万元、砚山县未保机构设施设备补助20万元。根据2022年我州只有文山市和砚山县申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文山市已通过验收,砚山县未通过验收,支持创建成功的文山市示范点和补助支持砚山县继续完善设施设备继续申报创建示范点。
2.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55万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文件要求,按当期各县(市)火化数进行资金补助,按比例分配文山市7.42万元、砚山县6.79万元、西畴县4.29万元、麻栗坡县4.97万元、马关县6.56万元、丘北县6.16万元、广南县12.08万元、富宁县6.73万元。
3.殡仪馆提升改造资金412万元。根据全州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情况,用于砚山县火化炉购置补助50万元、尾气处理设备购置补助50万元;用于西畴县火化炉购置补助50万元;用于麻栗坡县火化炉购置补助50万元。用于马关县火化炉购置补助50万元;用于丘北县火化炉购置补助50万元、遗体冷藏柜购置补助12万元;用于广南县火化炉购置补助50万元;用于富宁县火化炉购置补助50万元。
4.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120万元。根据省民政厅按照全省所有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名单逐年安排补助资金的情况,我州大部分乡镇已于2019年至2022年安排了补助资金,此次安排3个,主要是用于文山市卧龙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广南县黑支果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丘北县双龙营镇普者黑村委会板桥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
5.婚姻规范化试点补助6万元。根据2023年州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推进文山市、砚山县婚姻登记规范化试点建设,用于文山市婚姻登记处规范化试点建设3万元、砚山县婚姻登记处规范化试点建设3万元。
6.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经费10万元。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要求,补助建设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只有文山市建设有1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平台,补助文山市10万元用于组织培育发展。
7.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补助资金42万元、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补助资金45万元、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补助资金10万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我州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共7个,分别为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和新平街道里布嘎社区、砚山县稼依镇小石桥社区、西畴县兴街镇东升村委会、马关县马白镇南山幸福社区、丘北县锦屏镇常青社区、富宁县花甲乡达木村委会,用于每个试点各补助6万元。根据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补助主要用于边三县边境村(社区)建设的要求,按照边三县报送的亟需帮助解决边境村(社区)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2023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补助麻栗坡县天保镇船头社区、马关县都龙镇茅坪村委会、富宁县田蓬镇田蓬村委会各15万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统一格式填报的通知》要求,下达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是砚山县蚌峨乡六掌村委会、丘北县官寨乡山心村委会,每个试点各补助5万元。
8.“牵手计划”项目资金10万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的通知》要求,主要用于实施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实施“牵手计划”的马关县、广南县项目补助资金各5万元。
9.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新增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和困难家庭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资金702万元。根据各县(市)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情况、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任务、人均可用财力情况、困难家庭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数、社会力量新增养老床位数四项因素进行测算补助,用于文山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老年幸福食堂建设资金152万元;用于砚山县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幸福食堂建设资金40万元;用于西畴县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幸福食堂建设资金90万元;用于麻栗坡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幸福食堂建设资金87万元;用于马关县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幸福食堂建设资金44万元;用于丘北县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幸福食堂建设资金38万元;用于广南县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幸福食堂建设资金129万元;用于富宁县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幸福食堂建设资金122万元。
10.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860万元。根据新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任务列入今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之惠老阳光工程项目,在2024年上半年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要求。全州2023年共申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4个,其中评审通过10个,对评审通过的1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进行补助,用于砚山县平远镇差黑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万元;西畴县英代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万元;麻栗坡县董干村日间照料中心100万元、大坪镇大石洞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万元、六河乡听曼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万元;马关县古林箐乡团结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万元;丘北县锦屏镇下寨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万元、八道哨乡矣堵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万元;富宁县者桑乡平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万元、木央镇木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万元。
11.社会公益类补助“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8万元。马关县“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项目属于2023年省民政厅确定的社工工作项目,已纳入省厅年初项目预算,支持马关县民政局“三区”社工人才实施计划项目补助8万元。
(三)州本级补助1255万元
1.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100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进行补助。用于文山市小街镇朵白库村委会、砚山县八嘎乡胡广箐村委会、麻栗坡县天保镇分水岭村委会、丘北县温浏乡坝达村委会、富宁县谷拉乡谷桃村委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各20万元。
2.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补助。安排砚山县50万元、西畴县30万元、麻栗坡50万元、马关县30万元、丘北县60万元、广南县120万元、富宁县60万元。
3.养老机构提质改造项目补助经费45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县(市)中心福利院、敬老院提质改造建设。分配砚山县43万元、西畴县100万元、麻栗坡56万元、马关县100万元、丘北县111万元、广南县45万元。
4.农村敬老院改扩建项目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建设补助。分配砚山县150万元、丘北县110万元、富宁县40万元。
三、州民政局及直属单位福彩公益金项目执行情况
2023年,中央、省、州级共安排州民政局及直属单位彩票公益金1035.8万元,其中:省级安排658.8万元、州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州民政局预算金额3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资金3.8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补助文山州2023年6月参加高考且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助学资助。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资金共计3.8万元。
项目负责人:薛创,联系电话:0876-2121376
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度已按照每人2000元的补助标准,1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助学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名称: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经费15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建设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补助资金共计15万元。
项目负责人:赵治卉,联系电话:0876-2139604。
项目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完成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任务,推进了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保障作用。
(三)项目名称: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持续支持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项目,对文山市卧龙街道、砚山县者腊乡、西畴县兴街镇、广南县莲城镇4个省级社工站试点项目每个站点给予补助支持。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州本级2023年第二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0万元。
项目负责人:陈达辉,联系电话:0876-2124323。
项目完成情况:文山州民政局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聘用人员,采用社会工作项目管理逻辑框架、社会工作个案、小组、社区的工作手法对一线社工进行考核与督导,探索适合云南本土实际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发展路径,带动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能力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创新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已完成2023年工作任务。
(四)项目名称:残疾人福利类项目701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州民政局实施的文山州精神病人福利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701万元。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2023年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共计560万元。州本级2023年第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41万元。
项目负责人:薛创,联系电话:0876-2121376
项目完成情况:实施文山州精神病人福利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实施完成,正在开展二期项目建设相关工作,预计2024年10月完成建设相关工作。
(五)项目名称:养老护理员培训专项经费2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组织全州养老护理技能培训。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州本级2023年第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养老护理员培训专项经费20万元。
项目负责人:陈达辉,联系电话:0876-2124323
项目完成情况:文山州民政局于2023年10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通过线上开展8天培训的方式+线下3天培训,本次培训线上共248人参加,线下培训167人。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经鉴定合格按规定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圆满结束。
(六)项目名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项经费2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开展15个养老机构评定。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州本级2023年第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养老机构评定专项经费20万元。
项目负责人:陈达辉,联系电话:0876-2124323
项目完成情况:对全州已运营且符合参评的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目前,对全州2023年开展15个养老机构进行评定已完成,全州共有1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68所农村敬老院及2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已运营机构为61个,其他未运营机构也即将相继投入运营。
(七)项目名称:文山州村(居)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经费96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在全州范围内选定8个村、社区儿童之家作为项目点,每个儿童之家投入12.5万元/年,购买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驻点,协助村、社区儿童主任,对辖区内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全覆盖摸底建档,并在建档基础上按困境儿童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实现分别管理精准服务。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州本级2023年第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文山州村(居)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计96万元。
项目负责人:薛创,联系电话:0876-2121376
项目完成情况:一是常态开放儿童之家,有计划组织儿童权利、儿童保护、预防早婚早育、男女平等、儿童自护等有利于儿童生存发展的活动;二是对分类管理中符合享受儿童福利政策的儿童及时纳入相应保障,对留守、流动等监护存在风险的儿童开展干预服务。2023年已完成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八)项目名称: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1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用于对2022年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州本级2023年第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补助资金共计10万元。
项目负责人:陆太文,联系电话:0876-2137278。
项目完成情况:于2023年9月开展2022年中央、省、州三级福彩公益金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审计及绩效评价报告。通过绩效评估,摸清福彩公益金使用底数,加强绩效管理,有效地对福彩公益金使用进行了监督管理。
(九)项目名称:文山州社会福利院及养护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试点站建设补助资金5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实现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州本级2023年第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社会福利院及养护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试点站建设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
项目负责人:赵中武,联系电话:189087686386
项目完成情况:已于2023年对社会福利院及养护院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实现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
(十)项目名称:2023年社工培训经费20万元。
项目主要内容:主要开展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
项目周期:一年
资金额度:州本级2023年第二批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文山州民政局社工培训补助资金共计20万元。
项目负责人:陈达辉,联系电话:0876-2124323。
项目完成情况:文山州民政局组织文山州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线上培训通过与中社网课合作,学员领取课程学习码进行学习,线下培训初级班共3000余名学员参训、中级班234名学员参训,培训课程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培训圆满结束。
文山州民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