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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10/31 1.4w 阅读 245 点赞

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保障公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下设备管理部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国家、省、州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行业相关的政策文件解读等。

(三)政务信息

主要包括:中心政务要闻、机关党建等工作信息动态;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政务服务

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事指南及办理所需表格下载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中心应公开的财务信息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山州文山市东风路大景商业城A幢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663000;

联系电话:0876-2192449

传真号码:0876-2192449

电子邮箱:yngjjws@163.com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详见《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网址:http://www.ynws.gov.cn/wszzf/zfxxg103/pc/content/content_1855137237114908672.html),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ws.gov.cn/wszzf/)及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wsgjj.com/wsweb/agency-profile.html)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阅。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wsgjj.com)上公开,除此之外,还将利用州人民政府网站、州财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受理点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公开。

3.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自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1.受理机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办公地址:文山州文山市东风路大景商业城A幢三楼;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6-2192449;传真号码:0876-2192449;电子邮件:yngjjws@163.com;邮政编码:663000。

2.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文山州政府网站及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受理机构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申请方式和渠道。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或其它组织应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现场口头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纸质信函中须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应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单位受理机构。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进入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或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State?bmid=a9e5e48b-9bf0-47df-88d9-de1e352f77ab;选择本单位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发送传真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876—2192449,传真内容中须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其它组织须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5)邮箱申请。申请人可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附有效证件电子版(法人或其它组织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电子版,个人附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邮箱号:yngjjws@163.com)进行申请。

(6)本单位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和处理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答复可根据下列情况分作出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9)收费标准。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审计科

监督电话:0876—2189733

地址:文山州文山市东风路大景商业城A幢三楼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