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州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广播电视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相关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文山州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文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ws.gov.cn/wszzf/zfxxg103/pc/content/content_1855137330811465728.html)上网查阅该《目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文山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山市永康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663099
联系电话:3037266
传真号码:3037266
电子邮箱:wszgdj@163.com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文山州广播电视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文山州政务网上查阅,也可到文山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查阅。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申请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当面受理点为文山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3.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在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1.受理申请机构
文山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文山市永康路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传真):0876-3037266
电子邮箱:wszgdj@163.com
邮政编码:663099
邮政信箱:文山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2.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文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申请方式和渠道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选择下述几种形式提出:
窗体顶端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亲自提交书面申请或登记获取政府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我局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进入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或通过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址:
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State?bmid=a9e5e48b-9bf0-47df-88d9-de1e352f77ab;选择本机关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发送传真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876-3037266,传真内容中须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5)邮箱申请。申请人可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附有效证件电子版(法人或其他组织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电子版,个人附身份证正反两面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邮箱号:wszgdj@163.com)进行申请。
(6)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和处理
我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承办科室应当提供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承办科室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公开范围的,承办科室应当说明理由;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或者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所涉事项属于本局公开范围,但本局未制作、未获取,或者未依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告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并说明理由;
(7)申请的政府信息所涉事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8)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同一申请人重复提出公开申请,且本局已经依法答复的,可告知申请人不重复办理。
(10)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