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助力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我州营商环境,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就涉企收费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就线索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范围
2024年以来全州涉企违规收费行为问题线索,线索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线索征集重点
(一)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之外收费;政府部门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收费、超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承担行政委托事项费用;下属单位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收费、搭车收费等。
(二)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收费。开展评估评价、研究论证、检验检测等中介服务中只收费不服务,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专家评审费、预审费转嫁给企业;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
(三)网络平台涉企收费。平台收费名目繁多、计算方法繁琐、未依法公示定价规则;收费不透明、收费与服务不对等、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营销推广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商户负担过重等。
(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影响力、行业影响力违规收费;开展政府部门委托的登记备案工作中强制收取费用;组织考试培训工作中违规收取证书费、年审费等;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取费用等。
(五)交通物流和口岸收费。进出口环节堆场、货代船代等主体代收费不合理加价、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
(六)水电气暖领域价格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计价不准确,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执行优惠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继续收取已明确不得收取费用,不执行养老托育机构价格减免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各类价格违法问题。
(七)商业银行收费。商业银行强制搭售、转嫁费用,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等问题。转嫁尽职调查、抵押登记、押品评估等应该由商业银行承担的或分担费用的费用,不落实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等优惠政策等。
(八)招标代理领域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问题。
三、举报途径
可以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拨打电话、平台举报等方式,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通过邮寄信件反映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邮寄地址为:云南省文山市开化北路10号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科,邮政编码:630099;通过电话及平台反映的,请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我局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务必提供线索涉及的企业名称、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反映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已进入和经过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办理的问题线索,以及不涉及涉企乱收费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