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州文化和旅游局决定举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坡芽情歌传承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起草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坡芽情歌传承保护条例(草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文山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发展工作实际,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9点在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7楼会议室(文山市开化北路235号)举行。
三、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7人以内。其中:
1﹒文化和旅游行业相关代表13—15人;
2﹒普通公众代表6人以内;
3﹒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4人,法律专家2人。
文化和旅游行业相关代表和普通公众代表主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听证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超过预定听证代表人数的,由州文化和旅游局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州文化和旅游局邀请产生;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由州文化和旅游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6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17:30。
(二)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公民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1),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报名。
(三)报名要求:凡在文山州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州文化和旅游局将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文山州政务网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人:李梅
地址: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文山市开化北路235号)
联系电话:0876-3052051
传真:0876-3050512
邮箱:wszwenyi@163.com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坡芽情歌保护传承条例(草案)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