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2024年3月,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州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科学性、精准性,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州生态环境局在《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134号)的基础上,结合《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要求和目前我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对预案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版)》。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决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的通知和《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文件。
三、出台目的
有效开展文山州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四、主要特点
(一)与省级文件的不同之处:我州《应急预案》总体框架遵循《云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版)》要求,其中主要目的和应急响应与省《应急预案》保持一致,但具体应急措施结合文山州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整体与省级文件重复率不超过60%。一是修订《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明确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各类污染企业和污染源开展应急减排,各级各部门督促企业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二是建立完善污染天气研判会商机制,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督导检查组,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对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的各有关部门和县(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检查,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与《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134号)文件的不同之处:一是结合目前我州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修订,及时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增加区域应急联动预警内容,细化预警信息初报、续报、终报报送内容。二是增加辖区臭氧监测内容,以便于实时掌握臭氧浓度变化,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源的监管,减少或消除臭氧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三是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厘清应急预案的整体和局部关系,突出重点,有利于各单位(部门)更加清楚掌握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做到有序、有效、从容应对突发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