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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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8/05 1.2w 阅读 68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36号)要求,为积极做好文山州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切实引导和激励全州各类组织和个人加强质量管理,激励和引导全社会持续深入推进质量强州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

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设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名额各不超5个(含组织和个人),无符合条件的可空缺。

二、评选范围

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本省行政区域内为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在创新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有关组织(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和为云南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鼓励符合参评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绿色能源、生物医药、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三、评选条件

(一)组织申报条件

1.依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连续正常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且有效运行1年以上;

3.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社会贡献突出;

从事生产、服务经营活动的组织,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近3年未发生经营性亏损;非经营性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其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二)个人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事质量或质量有关工作5年以上;

2.有强烈的质量意识,积极组织或参与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有效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或方法,在质量管理或实践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对提高本组织、本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等作出突出贡献,具有体现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和失德失范行为。

(三)其他要求

已获得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在获奖后两个评选周期内,不得重复申报。获得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可继续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遵循自愿申报、科学严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差额评选、好中择优的要求开展。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分别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规范》、《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一线班组)评审细则》、《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个人)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规范和细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36号)有关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如实填写申报表。组织和个人申报表、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可通过此链接下载:https://amr.yn.gov.cn/info/1063/54453.htm或登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amr.yn.gov.cn/)的“通知、公告专栏下载”,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予以注明。申报组织和个人需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组织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的,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

(二)组织推荐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在本县(市)党委、政府领导下,动员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州市场监管局,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审核汇总文山州申报组织和个人,报经文山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推荐组织和个人申报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组织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和证实性材料。以上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合订一册,证实性材料单独装订一册,一式二份,并在每册材料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2.一线班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证实性材料。以上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分别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在每册材料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3.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证实性材料。以上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合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在每册材料侧脊上注明申报个人姓名。

同时提交包含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Word版文件(含证实性材料扫描件)的U盘1个。

五、其他要求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动员引导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组织和有示范作用的个人参评,并认真做好政策宣贯培训工作,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州建设。严格标准程序,本着宁缺毋滥、好中择优的原则,扎实做好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审核和推荐工作,坚决杜绝带“病”推荐,确保推荐对象代表本地区质量管理领先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不向申报组织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对在评选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参评组织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经查实后上报组织评选表彰机构撤销其评选资格。

文山州申报材料接收单位: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文山市开化北路10号,邮政编码:663099,联系人及电话:吴芳  0876-2158278,邮箱地址:468044392@qq.com。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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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qtwj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